资料作者:陈昊 资料来源:财务部 时间:2020-09-22 访问量:3670
2020年9月初,银保监会发布《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》,并确定车险综合改革将于9月19日正式实施。
本次车险改革,可以概况为:降价格、增保障、优服务。为消费者织牢车险保障网,正是本次改革的突出亮点。改革后,在保费基本不变的情况下,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.2万元提高到20万元,其中,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,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.8万元。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。消费者在保险责任扩大、保障金额提升的情况下,保费支出还将明显减少。其中,交强险道路交通事故费率浮动系数的下限,由原来最低的-30%扩大到-50%。这意味着,拥有良好驾驶习惯和安全记录的车主交强险将更便宜。
改革后,引导行业将机动车全车盗抢、玻璃单独破碎、自燃、发动机涉水、不计免赔率、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原属于附加险的保险责任纳入主险保障范围,从而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。
同时,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%下调为25%,其中,手续费水平将得到明显压缩,预期赔付率由65%提高到75%,车险产品费率与风险水平更加匹配。